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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歌舞团围绕国家民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

日期:2021/01/12

1月11日上午,中央民族歌舞团党委书记黄耀萍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陈小江在《中央民族歌舞团关于<中华民族一家亲>2021新年音乐会演出情况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孙学玉的贯彻落实意见(以下简称“重要批示”)。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20人参加会议。


团领导黄耀萍、王成刚、韩新波、卢云升、宛景森围绕学习国家民委领导重要批示,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并结合歌舞团实际和分管工作领域谈了贯彻落实委领导重要批示的下一步思路。


会议一致认为,重要批示体现了国家民委主要领导对歌舞团工作的高度重视,既是对我团广大演职人员极大鼓舞和鞭策,也是对我团主动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工作给予支持和鼓励,更是对我团做好各项工作尤其是推进理念、手段、方法的创新,发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生力军作用提出的要求和希望,重要批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歌舞团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在国家民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重要批示的引领下,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在新的形势下开创歌舞团工作新局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全团2020年各项工作的梳理总结期,更是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计划期,团领导和各部门要深刻领会重要批示精神,凝心聚力,坚定信心,把学习贯彻重要批示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实效上,奋力完成好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歌舞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全团以及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和国家民委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及时调整谋划好2021年全团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不偏航”。二是要积极借助互联网等平台,探索培育新的演出业态,勇做改进文艺宣传和传播工作的“试水者”,将优秀文艺作品转化为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三是要持续加强创新创作、精品演出、打造品牌等工作,繁荣发展优秀民族文化艺术,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文艺院团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来源:办公室

文/耿伟伟

图/王靖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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