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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中央民族歌舞团2019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充公告

日期:2019/06/10

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创作、演出民族歌舞剧目,繁荣、弘扬民族歌舞艺术,培养民族艺术创作及表演人才的职责。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京外生源本科生不大于24岁(199511日以后出生)。

(六)届别要求:接收范围仅限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接收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往届毕业生。

(七)培养方式要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培养的、统招统分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及条件

1.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名,本科学历,京外生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66日-2019620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中央民族歌舞团2019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报名表》,通过邮寄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专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组织考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团纪委及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等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9号中央民族歌舞团人事处

电话:01057052319 010-57052320

邮编:100081

网址:http://www.zymzgwt.com.cn

电子邮箱:zymzgwt@126.com

五、表格下载

中央民族歌舞团2019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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