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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歌舞团聘用制舞蹈演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3/09/07

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承担着创作、演出民族歌舞剧目,繁荣、弘扬民族歌舞艺术,培养民族艺术创作及表演人才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舞蹈演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正确民族观;

(五)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六) 男演员身高不低于178cm;女演员身高不低于170cm;

(七)具备舞蹈相关专业院校学习经历,中专及以上学历;

(八)年龄不超过25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九)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只接收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填写《中央民族歌舞团应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内容及要求

初试:

(1)古典舞或芭蕾基本功训练;

(2)跳转翻个人展示1分钟;

上述考试科目着装要求:素颜,软鞋,男着紧身背心芭裤,女着体操服白色大袜。

复试:

(1)剧目或民族民间舞段表演2分钟以内(自带服装,音乐自备);

(2)模仿。

2.初试合格人员进入复试,按照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按照百分制打分,80分为合格。

3.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对拟聘人员政治表现、社会信用等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

(五)录用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5年,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

月底薪6000元,根据排练演出场次发放排练演出费;

缴纳六险两金;

提供集体宿舍。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9号中央民族歌舞团

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  010-57052321

          舞剧团  010-57052510

邮编:100081

网址:http://www.zymzgwt.com.cn

电子邮件:zymzgwtzp@163.com


四、附件

中央民族歌舞团聘用舞蹈演员应聘报名表

                        



  中央民族歌舞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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