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翘首以待您的佳作

日期:2023/10/22

您看您听,文物会说话,歌舞乐会说话……

我们在这,您在哪,走进我们,加入我们,用文物+歌舞乐诉说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交往交流交融,用历史+歌舞乐描绘中华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发展历程。

您的加盟、您的创意,我们共同用热情与努力点亮艺术人生,照亮民族歌舞乐艺术未来发展之路!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歌舞乐剧(节)目征集活动由国家民委文艺专班主办,由文艺专班办公室(中央民族歌舞团)承办。

二、征集作品内容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用歌舞乐演绎习近平总书记讲过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国家民委主办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民俗民风、历史故事、非遗传承等;中外文化交流,如: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一带一路”等,充分体现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呈现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创造灿烂多彩的中华文化,面向全社会和海内外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不仅限于以上内容)

三、征集作品类型

(一)策划方案

1.大型剧目及作品的策划方案,包括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及主题性音乐会、歌舞晚会等。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的策划方案,包括歌曲、歌词、舞蹈、器乐、诗歌、短剧等。

(二)成品节目

已经完成制作的歌舞乐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包括歌曲、歌词、舞蹈、器乐、诗歌、短剧等。

四、奖励标准及制作支持

(一)策划方案

1.国家民委系统内单位或个人投稿的策划方案一经采用,大型剧目及作品策划方案奖励1万—3万元;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策划方案奖励3千—5千元。

2.社会各界,包括文艺院团、高等院校、创作团队及个人投稿的策划方案一经采用,大型剧目及作品策划方案奖励2万—5万元;小型剧(节)目和作品策划方案奖励5千—1万元。

(二)成品节目

1.国家民委系统内单位或个人投稿的成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一经采用,奖励3千—8千元。

2.社会各界,包括文艺院团、高等院校、创作团队及个人投稿的成品小型剧(节)目和作品一经采用,奖励5千—2万元。

(三)制作支持

策划方案一经采用,如不具备创排及演出条件,由国家民委文艺专班办公室提供支持,负责组建主创、主演团队,开展创作、制作、排演等主要工作。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经层层筛选被采用纳入国家民委文艺专班排演剧(节)目的,给予一定奖励、表彰。未采用的也将纳入中央民族歌舞团文艺作品库,如在今后的演出被采用,主办方对创作者、作者、表演者等的知识产权给予充分尊重。

五、征集要求

(一)请于11月10日前将单位或个人作品(词、曲、音乐、舞蹈、器乐的视频、图片等)发送到国家民委文艺专班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提交材料时请注明版权、作者等相关信息,确保作品无纠纷争议,是否已公演或发表均可投稿。作品是否被采用将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回复本人。

(三)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9号中央民族歌舞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翟红屹:010—57052328,电子邮箱:zymzgwt1952@126.com

刘畅韵:13911865587,电子邮箱:zymzgwt2023@163.com

六、有关事项

(一)按照国家文艺作品评审有关规定和国家民委文艺专班有关工作要求,经专家组初审、复审、终审,确定被采用纳入排演剧目的,分不同情况给予适应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作品一经采用将联系供稿单位或个人,履行相应工作程序且确认不存在任何纠纷的情况下支付奖金。

(三)活动解释权归国家民委文艺专班办公室所有。


附件:作品申报表

国家民委文艺专班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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